明(108)年1月1日起民國89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2018-12-11 公告事由: 一、依據內政部役政署107年12月3日徵字第1078040149號函辦理。 二、依「兵役法施行法」第48條及「役男出境辦法」第4條規定, 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出境應經核准。 自108年1月1日起,民國89年次出生男子已屆19歲,具役男身分, 如上未履行兵役義務者,出國應經核准。 三、檢附「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」宣導資料乙份。 四、業務承辦人:廖玉峯助理員 聯絡電話:05-6315163 詳情請見附件或者內政部役政署網站 聯絡電話:05-6315163 軍訓室公告.pdf